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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公证处:新闻详细
如何申办私房买卖合同公证?
webmaster 2007/4/26
    私房买卖合同,是指私房所有人将其所有的私房交给买方所有,买方向卖方支付房价款,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订立的协议。
    因私房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的转移,所以它是法定的必须公证的项目。
    私房买卖合同公证,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私房买卖合同的真实性、合法性的活动。
    私房买卖合同,由房屋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公证处受理。
    对私房买卖合同申请公证时,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:
    ⑴合同各方的身份证明(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护照或通行证),合同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时,代理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,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应先予公证。法人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。
    ⑵私房所有权证明,共有房屋另外再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。
    ⑶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    当事人申办这类公证时,应明确:私房的产权人及其共有人有一人死亡的,应先申办继承权公证或以其他形式明确继承人;如出售的私房已经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,一般不允许在抵押或担保期内出售;已经列入城市拆迁范围的私房不得买卖。
    国家为管理房屋买卖合同,有关主管机关制有统一的合同文本,当事人均应使用这些合同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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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上海市奉贤公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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